| 雇员招聘启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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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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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黎巴嫩共和国大使馆拟招考文职雇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从事翻译、文案、对外联络、领事证件等工作。 二、应聘条件 1、25岁至40岁黎巴嫩女性公民,或在黎具有合法居留和工作许可女性;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较高水平汉语听说读写能力,能胜任中、阿、英文口译和笔译工作; 3、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及Office、Excel等办公软件; 4、在黎巴嫩长期居住; 5、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协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6、遵纪守法,无犯罪纪录和不良嗜好,无法律诉讼等其他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因素。 三、招聘流程 (一)初审 请应聘人员于4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我馆邮箱beirut@csm.mfa.gov.cn,邮件标题为:应聘-本人姓名。 1、电子版个人中文简历(模板附后)和阿文或英文简历(无模板); 2、身份证明。中国和其他国家公民需提交个人护照信息页和常住卡、工作许可扫描件;黎巴嫩公民需提交黎巴嫩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明。提交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明的扫描件;非中国公民还需提交中文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扫描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 注:报名材料恕不退还,使馆将在招聘结束后统一销毁。 (二)笔试、面试 1、我馆将根据工作岗位要求和申请人条件进行初审,并于2026年4月13日前电话通知并组织初审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面试(未通过审核者将不另行通知,恕不接受查询)。 2、请申请人按通知时间参加笔试、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笔试时,请出示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 4、面试通过后,将统一组织体检,我馆将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四、工作时间及薪酬 工作时间:每周40个小时,根据需要安排加班。 薪酬将根据被录用者技能和经验等确定,具体面议。拟录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 中国驻黎巴嫩共和国大使馆对上述招聘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1/850315-818、01/850315-832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3:00、14:30-17:30
附件:个人简历(模板)
中国驻黎巴嫩共和国大使馆 2026年3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