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告栏 联系我们
首页 > 要闻及重要提示
雇员招聘启事
2026-03-31 23:24

中国驻黎巴嫩共和国大使馆拟招考文职雇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从事翻译、文案、对外联络、领事证件等工作。

二、应聘条件

1、25岁至40岁黎巴嫩女性公民,或在黎具有合法居留和工作许可女性;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较高水平汉语听说读写能力,能胜任中、阿、英文口译和笔译工作;

3、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及Office、Excel等办公软件;

4、在黎巴嫩长期居住;

5、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协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6、遵纪守法,无犯罪纪录和不良嗜好,无法律诉讼等其他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因素。

三、招聘流程

(一)初审

请应聘人员于4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我馆邮箱beirut@csm.mfa.gov.cn,邮件标题为:应聘-本人姓名。

1、电子版个人中文简历(模板附后)和阿文或英文简历(无模板);

2、身份证明。中国和其他国家公民需提交个人护照信息页和常住卡、工作许可扫描件;黎巴嫩公民需提交黎巴嫩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明。提交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明的扫描件;非中国公民还需提交中文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扫描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

注:报名材料恕不退还,使馆将在招聘结束后统一销毁。

(二)笔试、面试

1、我馆将根据工作岗位要求和申请人条件进行初审,并于2026年4月13日前电话通知并组织初审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面试(未通过审核者将不另行通知,恕不接受查询)。

2、请申请人按通知时间参加笔试、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笔试时,请出示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

4、面试通过后,将统一组织体检,我馆将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四、工作时间及薪酬

工作时间:每周40个小时,根据需要安排加班。

薪酬将根据被录用者技能和经验等确定,具体面议。拟录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

中国驻黎巴嫩共和国大使馆对上述招聘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1/850315-818、01/850315-832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3:00、14:30-17:30

附件:个人简历(模板)

   

                     中国驻黎巴嫩共和国大使馆     

                             2026年3月31日   




【推荐给朋友】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