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在黎中国公民持续密切关注国内及黎巴嫩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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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7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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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 意见规定,实施以下六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引起新冠肺炎等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一是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等卫生检疫措施,或者隔离、留验、就地诊验、转诊等卫生处理措施的。 二是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的。 三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实施审批管理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可能造成检疫传染病传播,未经审批仍逃避检疫,携运、寄递出入境的。 四是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发现有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交通工具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检疫或者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 五是来自检疫传染病流行国家、地区的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出现非意外伤害死亡且死因不明的人员,交通工具负责人故意隐瞒情况的。 六是其他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检疫措施的。 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国驻黎巴嫩使馆提醒在黎中国公民: 第一,持续关注当地疫情变化,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积极配合黎政府相关防控举措。同时关注国内的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和健康提示。 第二,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联系黎卫生部门求助,并根据卫生部门的意见在当地就诊或居家隔离观察,暂停回国旅程安排,避免长途旅行导致的他人感染风险。 第三,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严禁故意隐瞒发热等病情登机入境。 第四,入境时请如实、完整、准确填报健康申明卡,配合海关做好健康检疫工作,以免触犯法律。 |